近日,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202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全市8个部门共计2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将率先实现准营承诺即入,此举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激发经营主体活力。
据介绍,根据《意见》,对申请从事特定审批事项的经营主体,实行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要求、履行承诺情况核查标准及违反承诺处置措施等。经营主体在签署书面声明及承诺后,即可取得相关许可,依法开展投资经营活动,实现“承诺即准营”。申请人可自愿选择上述模式作出声明及承诺并按要求提交申请书,相关部门对此当场作出审批决定;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,按照一般程序办理。
同时,厦门将进一步发挥自贸区示范引领作用,对具有强制性标准、规则、规范等明确指引的审批事项,在自贸区厦门片区范围内逐步试点取消许可改为备案,建立健全备案管理。
《意见》提出了精简申报材料、优化申报服务、简化审批程序、开展履行承诺核查、依法处置违反承诺行为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等六大主要措施,包括“一表承诺”“合诺即营”“依标核诺”“违诺量处”等利企举措,全方位推进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。
与此同时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也是改革聚焦的重点。改革事项涉及部门将根据行业特点、主体信用状况、事项风险等级等因素,制定详细的核查办法并严格依照核查标准开展核查,确保有效监督承诺履行情况。同时,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监管,打造“准营即入+监管”闭环管理体系,守牢安全底线。
据了解,目前厦门市共有8个部门、21项行政审批事项首批被纳入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,涉及食品生产经营、药品零售经营、公共场所卫生、体育项目经营等相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。
以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为例,改革前,法定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(不包含现场检查等特殊环节),如涉及企业整改,实际办理时限可能更长。此次改革后,申请企业只需提交一份准营承诺即入制申请书,无需再经现场核查环节,即可当场换证,监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开展履行承诺情况核查。改革将极大降低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换证时间、人力等要素成本。
经测算,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落地后,经营主体办理相关事项申报材料将精简83.51%,办理环节将减少49.61%,办理时间将提速至当场办结。同时,事中事后监管“依标核诺”“违诺量处”等措施的落实,也将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极大提升企业办事透明度、稳定性与可预期性,有力推动监管服务提质增效。(张启智 翁桂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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